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秦皇岛市2018年度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4日
秦皇岛市2018年度造林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造林绿化步伐,完成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确保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按照“增林扩绿、林果结合、产业引领、造管并重”的发展思路,以国家重点林业工程为依托,统筹城乡,科学规划,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十项工程”,高标准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指标,为建设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40.2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1万亩,封山育林9万亩,实施北戴河沿海基干林带改造提升0.2万亩。
三、建设内容
(一)铁路两侧绿化带补植补造工程。完善提高京秦铁路和津秦高铁两侧100米绿化带,通过补植补造、更新造林等方式实现绿化带断带全面合拢,提高铁路两侧景观效果。总任务0.39万亩,其中京秦铁路0.19万亩、津秦高铁0.20万亩。
(二)干线公路及旅游景区连线造林工程。以市域内主要高速公路、铁路、国省干道为主线,以县乡村级道路为补充,实施通道沿线及可视范围绿化。主要有机场快速路、宁海大道、龙源大道、旅游景区公路、新102线、老102线、205国道、冀辽界两侧公路绿化。总任务3.04万亩。
(三)河流水系绿化工程。开展河流堤岸及河流沿线防护林建设,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对市域内的青龙河、滦河、洋河、沙河、戴河、人造河、汤河、贾河等主要河流沿岸两侧50米、河流可视范围及水库周围实施绿化,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特色经济林,构筑以河流为骨架的水系林网。总任务4.3万亩。
(四)沿海防护林工程。沿海岸线向陆地纵深2公里范围开展沿海生态廊道建设,营造沿海基干林带景观防护林1万亩,实施海滨林场沿海基干林带改造提升0.2万亩。总任务1.2万亩。
(五)北部山区生态屏障建设工程。在青龙县、卢龙县、昌黎县、抚宁区、海港区的北部山区实施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建设北部山区生态屏障。总任务14.3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5.33万亩(含容器苗造林0.35万亩)、封山育林9万亩。重点实施雨季容器苗造林,选择成规模宜林荒山荒地(200亩以上),栽植油松、刺槐、山杏容器苗,按照“三年一万亩”的规模,打造荒山荒地造林精品工程。
(六)特色果品基地建设工程。结合各县区果品发展优势,发展特色经济林,大规模营造板栗、核桃、大樱桃、苹果、桃等特色果品产业基地,开展特色林果示范、提质增效及果品结构调优。总任务6.86万亩。
(七)森林小镇及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实施森林小镇和美丽乡村绿化,营造环镇林、环村林,利用进村道路、沟渠、房前屋后、小街巷节点等,栽植树木,点缀花草,美化环境,营造环村果园,发展乡村旅游、农家乐、果品采摘,建设一批生态型、景观型、园林式特色村庄。规划建设10个森林小镇、50个美丽村庄。总任务1.07万亩。
(八)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在昌黎县、抚宁区实施农田林网建设。以现有沟、河、路、渠绿化为重点,按照“一路两沟四行树“的模式,在条件允许的主要道路、干渠、河流每侧营造2行以上的林带,农田周围营造环农田防护林,提高农田防护能力。总任务0.6万亩。
(九)其它造林工程。组织开展工程造林、农民自主造林、家庭林场造林等多种造林形式;开展“见缝插绿”活动,实施低质林补植补造;开展多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建设市县乡村义务植树基地,营造纪念林,栽植纪念树;组织有实力的企业营造环企业林等。总任务7.61万亩。
(十)城市区造林工程。重点实施公园游园绿地建设、道路绿化提升改造、单位小区附属绿地建设、城区植树、城区绿道和绿荫停车场建设,突出抓好园博园和栖云山山体绿化工程,确保河北省第二届园林博览会成功举办。总任务0.8万亩。
四、 相关政策
(一)铁路两侧绿化带补植补造工程。京秦铁路、津秦高铁两侧100米绿化,使用2017年度市级储备林贷款,延续2017年每亩补助0.8万元的造林政策。
(二)利用2018年市级储备林贷款3亿元。重点用于以下项目:
1、沿海防护林造林工程1万亩,每亩投资1万元,合计1亿元。由市级平台贷款,市、县财政按照4:6比例还本付息。
2、青龙县板栗为主果品基地建设工程4万亩,每亩投资0.1万元,共0.4亿元。由市级平台贷款,市、县财政按照3:7比例还本付息。
3、青龙河、滦河、洋河、沙河、戴河、人造河、汤河、贾河等主要河流及重点库区周围绿化4万亩,每亩投资0.4万元,合计1.6亿元。由市级平台贷款,市、县财政按照4:6比例还本付息。
(三)争取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投资。争取国家三北、沿海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9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按照人工造林500元/亩、封山育林100元/亩的标准,争取中央投资5300万元。
(四)市财政专项投资。市财政安排资金2500万元,用于造林绿化奖补。
1、容器苗造林。市财政每亩补贴1000元,共350万元。
2、对未纳入三北、沿海防护林等国家重点工程及市级储备林贷款的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进行奖补,奖补资金共1800万元。
3、海滨林场沿海基干林带改造提升工程。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300万元。
4、造林绿化宣传发动、组织培训、工程设计、检查验收等管理费50万元。
五、实施步骤
(一)工程准备及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2月2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造林绿化动员会议,下达造林任务。各县区根据任务要求编制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发动,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二)造林实施及攻坚阶段(2018年3月1日—2018年7月31日)。各县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春季及雨季造林,按计划完成造林任务。
(三)检查验收及工程总结阶段(2018年8月1日—11月30日)。在各县区自查的基础上,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组织专门力量对造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全市排名并兑现政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推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造林绿化、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政府(管委)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层层分解任务,明确相应责任,逐级抓好落实,切实保证工作的推进和年度任务全面落实。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区要按照《河北省秦皇岛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在2018年1月底前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地点、造林树种、完成时限、实施主体。要确定绿化重点,突出规模效应,打造示范工程。在突出生态效益前提下,要进一步调整生态林、用材林和经济林比例,扩大优势果品栽植面积。加快经济林园区建设,提高果品生产水平。要将京秦铁路和津秦高铁两侧安全区域以外100米范围内绿化带建设作为重点,提倡公司造林,合理确定以乔木为主的景观树种,严格按照要求的苗木规格,以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同时,注意铁路和电力部门对植树造林的要求,规避树线矛盾,确保不影响线路走廊安全。
(三)落实扶持政策。各县区要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重点林业工程项目资金和金融机构支持,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切实解决造林绿化投入不足的问题。在市财政以奖代补政策的基础上,制定适合本县区实际的优惠政策,将造林绿化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为造林绿化工程提供资金保障。为激发林业建设的生机和活力,继续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林业建设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135号)有关要求,对社会力量参与造林绿化给予政策支持。
(四)创新造林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造林绿化的重要意义和造林政策,营造全民关心生态、全民参与绿化的良好氛围。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积极引导林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有序地向专业大户、家庭林场、农民林业合作社流转。鼓励推行大户、联户、股份合作等多种造林形式,推广以育代造、返租倒包等造林模式。支持各类主体造林,吸引社会资金、技术、人力等生产要素流向森林城市建设,增强生态建设发展活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各县区造林绿化进度和质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通报、排名。要根据检查验收最终结果对各县区进行综合排名,落实奖补资金,并在主要媒体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