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支持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4日
支持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壮大提升我市国有企业实力、全面激发我市金融市场活力,推动秦皇岛银行改革创新、转型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为引领,以全面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重点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国际化城市”发展目标,遵循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的原则,大力支持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引领带动全市金融机构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发展目标
(一)充分发挥秦皇岛银行在我市金融体系中的骨干引领作用。秦皇岛银行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园区(基地)、旅游开发、金融扶贫、康养产业及“三农”等领域加大信贷投入,在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消费金融等方面创出特色,在履行社会责任上充分发挥地方法人机构的带动作用,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挑重担”。
(二)充分发挥秦皇岛银行在我市国有企业发展中的示范作用。深化推进秦皇岛银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架构和绩效考核体系建设,打造核心竞争力,实现持续、稳健、快速发展:2017年至2020年,累计实现利润达到25亿元以上,累计缴纳各类税费13亿元以上,为各级国有类股东实现利润12.5亿元以上,在我市国有企业自身发展建设上“做表率”。
(三)充分发挥秦皇岛银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排头兵作用。支持秦皇岛银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稳妥推进拓展域外的规划,合理配置域外分支机构布局,并通过各分支机构开拓市场空间、拓宽业务渠道、实现经营收益,将秦皇岛银行打造成我市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当先锋”。
三、任务要求
(一)明晰市场定位,明确发展战略。秦皇岛银行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和区域经济特色,主动调整发展战略,立足本市、服务小微、拓展域外,以科技为引领,寻求创新突破,在绿色金融、普惠金融、互联网金融、消费金融、科技金融等领域叫响品牌,在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上创出特色。到2020年,将秦皇岛银行打造成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独具竞争力的现代化商业银行。
(二)全面深化改革,优化公司治理。秦皇岛银行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通过全面深化改革,理顺各治理主体相互关系,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党的领导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统一。突出党组织政治优势,明确党委会地位职能,清晰界定“三会一层”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内部风控体系,牢固树立合规经营文化,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持续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稳步推进事业部和专营部门改革,全面提高决策、执行、监督效率,大力提升秦皇岛银行公司治理效能。
(三)壮大资本实力,优化资本结构。秦皇岛银行要建立资本补充长效机制,按照政府引导、公平自愿、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二级资本债、增资扩股等多渠道扩充资本规模。在依法合规、有效隔断、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秦皇岛银行发挥自身优势,推动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深度融合,提高资本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鼓励秦皇岛银行加快创新步伐,积极探索符合监管要求的资本融资工具,有效拓宽融资方式,确立多元化、动态化的资本补充机制,提高资产质量和整体实力。
(四)提升经营效益,形成核心竞争力。做专做精资产管理、资金运营等轻资产业务,做大做强项目融资、贸易融资等公司业务,做优做足线上支付、消费金融等零售业务,积极探索、主动创新,形成更具特色化的产品服务,支持地方建设、助推产业转型。进一步突出地方法人机构决策链条短的优势,着力提高服务效率;突出机制体制灵活的优势,增强产品研发、创新创造的能力;突出对本土市场熟悉的优势,着力提升服务市民、企业的质量,形成更富竞争力的管理体系。力争到2020年,秦皇岛银行资产规模突破1000亿元,存款余额突破800亿元。
(五)培养引进人才,健全薪酬体系。秦皇岛银行要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加强人才管理,调动积极性、发挥创造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人才智力服务,指导秦皇岛银行制定实施全员岗位培训规划,提升人才综合能力。
秦皇岛银行要建立现代企业人力资源薪酬制度,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为指引,合理规划业务管理流程,科学设置机构和岗位,正确建立职位体系,合理定编定员定岗,规范进行职位职责和职位规范分析,科学开展岗位评价和划分岗位等级排序,以绩效管理为依托,全面构建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企业薪酬制度,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进一步理顺薪酬关系。
为鼓励银行负责人积极性,秦皇岛银行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组成,负责人薪酬计发办法按照《秦皇岛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为促进银行与国际化接轨,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秦皇岛银行可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由秦皇岛银行按照市场化方式选聘经营管理人员,董事会可根据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职业经理人的薪酬水平。
秦皇岛银行要建立健全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强化对高管人员和中层干部的约束激励。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办及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秦皇岛银行市场化改革,持续优化股权结构,指导监督薪酬制度的实施,推动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措施的落实。人民银行秦皇岛中心支行和秦皇岛银监分局要加强政策指导和业务监管,促进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
(六)加强风险管理,提高管控水平。秦皇岛银行要牢固树立“稳健、合规、审慎”风险理念,逐步建立起与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加强业务管理条线、风险合规条线、审计监督条线“三道防线”建设;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梳理现有风险管理制度,评估制度的有效性,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常态培训和排查机制,提高员工防控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科技建设,从线上线下多渠道打造风险管控平台。主要监管指标持续达标,不良贷款率控制在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以下。
四、政策措施
(一)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的情况下,支持市、县(区)在秦皇岛银行开立各类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汇缴账户等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及工资账户;推动市、县(区)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业务逐步向秦皇岛银行归集,建立全面业务合作关系;鼓励市、县(区)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帮扶资金,优先存入秦皇岛银行;支持市、县(区)财政和各相关预算部门将秦皇岛银行作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社会保障基金、公积金、土地出让收入资金等各类实有资金账户的开户银行。
(二)支持县(区)政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行业特色,积极与秦皇岛银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参股注资、战略合作等方式支持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支持市、县(区)政府各组成部门和社会团体同秦皇岛银行建立交流沟通机制,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建立金融服务联络机制,在优质项目和优良企业推荐、产业政策解读、金融咨询顾问等方面加强合作;支持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保证金、等各项监管资金账户在秦皇岛银行开立;推动秦皇岛银行金融产品在公交、城铁、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等城市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全力提升与秦皇岛银行在医疗、教育、社保、康养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水平;支持有关部门在秦皇岛银行网点建设、新建办公用地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
(三)鼓励全市各国有企业在资金结算、系统建设等方面加强与秦皇岛银行的合作,充分利用金融产品整合资源、共同壮大发展。
(四)鼓励各驻秦单位将秦皇岛银行作为资金结算行,发挥在招商引资、融合发展方面的作用,创新合作模式,实现互惠共赢,支持秦皇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鼓励人民银行秦皇岛中心支行、秦皇岛银监分局加强政策倾斜,支持秦皇岛银行增加贷款规模,支持秦皇岛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进一步增强信贷投放能力;秦皇岛银监分局要在秦皇岛银行的机构设立、业务创新、增资扩股等方面加强指导和支持;市金融办等部门要在政策制定和考核评估上充分考量秦皇岛银行对我市税收、地方建设及国有股权保值增值等领域的贡献,确保为秦皇岛银行提供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
(六)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要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税务、人社、住房公积金等涉及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部门积极与秦皇岛银行合作,加快建立企业、个人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创新惩治“老赖”的形式和办法,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为金融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组织保障
(一)明确组织领导
成立我市支持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薛永纯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峰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工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人行秦皇岛中心支行、秦皇岛银监分局等部门和秦皇岛银行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张仕民担任,负责支持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分解落实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快研究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动落实支持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的具体举措,形成全市上下联动、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协调联动机制,不定期专题听取工作汇报,统筹协调解决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秦皇岛银行要解放思想、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明确目标任务,对重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督导检查
市支持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秦皇岛银行做强做大列为重点督查事项,组织市有关部门定期督导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早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