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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3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228
 
 
 
 
 
秦皇岛市加快推进重要产品
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168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营造放心消费安全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落实企业追溯管理责任为基础,以推进信息化追溯为方向,加强统筹规划,健全标准规范,创新推进模式,强化互通共享,加快建设先进适用的、覆盖全市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促进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治理,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与公共安全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统筹规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指导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坚持形式多样与互联互通相结合,促进开放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创新治理模式,保障消费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主要目标。2020年,全市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基本建成。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基本形成,初步实现有关部门、县区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并与省和中央追溯管理平台对接;追溯体系建设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得到完善和健全;重要产品生产经营企业追溯意识显著增强,采用信息技术建设追溯体系的主动性、自觉性明显提高;社会公众对追溯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逐步提升,追溯体系建设市场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主要任务
    (一)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形成统一规则和标准的追溯码,采用合理的追溯载体,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追溯管理。(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食品追溯体系建设。以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葡萄酒等食品为重点,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在完成药品制剂类品种追溯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到原料药(材)、饮片等类别药品。实现经营环节追溯全覆盖,形成全品种、全过程完整追溯与监管链条。(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质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以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种子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登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全程追溯监管为主要内容,建立农业生产资料电子追溯码标识制度,实现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全程追溯管理。(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市供销社按职能分工负责)
(五)特种设备追溯体系建设。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的制造、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的制造、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市质监局负责)
  (六)危险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监管制度。落实上级有关法规和规章,细化明确生产经营者责任和义务。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对追溯产品的随机抽查与监管制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法制办按职能分工负责制定追溯数据管理措施,规范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等行为。(市商务局牵头,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落实标准规范。以实现追溯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过程通查通识为目标,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建设规范,确保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标准间相互协调。(市质监局、市商务局牵头,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安监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全市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鼓励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和第三方平台接入行业或地区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向社会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市商务局牵头,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监管范围要分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产品名录,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推进措施,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注重追溯体系建设成果应用,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加强质量安全综合治理,严防重要产品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安全风险。
  ()切实加强督促引导,鼓励发展追溯。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开展质量追溯,健全管理制度,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信息,实现追溯常态化。鼓励发展追溯服务产业,支持社会资本和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参与追溯体系建设。
()切实加强政策扶持,拓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将重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做好经费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为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的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和产品责任保险。搭建融资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差异化、精细化融资对接协调机制,为追溯体系建设企业提供更好资金支持。完善追溯服务产业促进政策,促进追溯相关产业发展壮大。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为可追溯产品扩大市场提供政策支持。
(四)切实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舆论宣传活动,传播追溯理念,培育追溯文化。及时向社会发布加入追溯体系的生产经营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质量可追溯产品,努力创造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注追溯、支持追溯、参与追溯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