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16〕107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的通知》(冀人社函〔2016〕127号)转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1、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要重点检查三方面内容:一是对《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通知》(秦人社〔2014〕152号)的贯彻执行情况,特别“10%比例”落实情况、“三性”岗位的设置及同工同酬的执行情况;二是检查为本单位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企业的经营资质情况(2014年1月以前的劳务派遣资质许可证均已作废)。三是本单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保及福利待遇是否落实了同工同酬要求。各单位要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秦皇岛市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报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股)。市属用工单位报市人社局一楼办事大厅劳动关系科窗口(电话:3913702)。
2、各县区人社部门要重点开展三项工作:一是按照省人社厅要求对本县区许可的劳务派遣企业进行检查。二是依法严格查处用工单位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等违法行为。三是外地(指外县区、外市、外省)劳务派遣单位在本县区开展业务情况。各单位要于2016年6月10日前,将《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报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
附件:1.秦皇岛市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
2.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3.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规范劳务派
遣用工专项检查的通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3日
附件1
秦皇岛市用工单位劳务派遣用工情况统计表
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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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企业类型 |
行业类别 |
用工单位用工总量(人) |
劳务派遣工比例% |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构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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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用工人数 |
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
合计 |
替代性岗位人数 |
辅助性岗位人数 |
临时性岗位人数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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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3=1+2 |
4 4=2/3 |
5 |
6 |
7 |
8 8=5+6+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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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按规定设置三性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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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是否实行同工同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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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行同工同酬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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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单位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企业情况 |
企业名称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 |
派遣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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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本单位业务的外包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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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用工单位人数以上一年度市统计局公布的平均人数或企业财务年度报表人数为准。 2、申报此表应同时附职代会确定辅助性岗位的相关材料。 3、各项数据均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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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部长(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2
劳务派遣用工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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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
劳务派遣职工总人数(人) |
涉及用工单位名称 |
涉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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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名称 |
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人数 |
用工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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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统计数据,截止时间2016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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