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秦皇岛市十大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评选暨“秦皇岛礼物”冠名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4-12       发布机构:市旅游文广局(市文物局)

各县区旅游局、开发区社发局、北戴河新区旅发局,秦皇岛市旅游协会旅游商品分会:

为进一步挖掘我市特色旅游商品,推进我市旅游商品向产业化、专业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打造“秦皇岛礼物”品牌,拉长产业链条,促进旅游消费,秦皇岛市旅游委定于201646举办“秦皇岛市十大旅游商品和十大旅游纪念品评选暨“秦皇岛礼物”冠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4月至6

二、活动主题

山海情深  秦皇有礼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秦皇岛市旅游委

承办单位:秦皇岛市旅游商品协会

协办单位:秦皇岛市文广新局、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

四、评选范围及评选标准

评选范围:

以“秦皇岛特色”为主题设计生产的,具有秦皇岛文化内涵、秦皇岛地域特点的,并且是已在市场销售的实物类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均可参加评选。

评选标准:

    1、纪念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旅游目的地文化特色、资源特点和特征,适宜留念、收藏。

    2、工艺性:工艺精良、制作精湛、用材合理、绿色环保、适宜量产。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通过标准认定的以证书为准)。加工质量高,传统技艺应用到位,产品的包装系统完整。

    3、市场性:价格定位合理,具有批量生产可行性和市场经营的较好效益。有进一步深化设计,形成更大市场份额的潜力。

    4、创新性:产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时尚性强,不落俗套,易被旅游者接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高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5、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用于乐,包装和色彩应用合理、美观,易于携带。有与旅游目的地、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相关的应用性。

    6、示范性: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纪念性与实用性的结合。产品开发与时俱进,能够引导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五、 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设“秦皇岛十大旅游商品”奖、“秦皇岛十大旅游纪念品”奖和“秦皇岛礼物”称号冠名

1、授予获奖商品 “秦皇岛十大旅游商品”、“秦皇岛十大旅游纪念品”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奖杯。

2、初评入选商品授予“秦皇岛礼物”荣誉称号,制作《秦皇岛礼物旅游商品》宣传册,将获奖商品编入《秦皇岛礼物旅游商品》集。

3、市旅游委加大入选“秦皇岛礼物”的旅游商品和“秦皇岛十大旅游商品”、“秦皇岛十大旅游纪念品”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力度,适时组织“秦皇岛礼物”专场推介会。

六、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推荐报名、海选初评、最终评选、颁奖展示、推广应用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411-418日)

发布活动公告。通过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等媒体和秦皇岛旅游政务网站对外发布评选活动公告。

(二)推荐报名阶段2016411-422日)

本次活动采取企业自愿报名,县区旅游局和旅游商品协会推荐的方式,填写报名表,上报市旅游委。

(三)海选初评阶段2016422-510日)

聘请旅游专家、旅行社代表、旅游商品专家和旅游管理部门人员成立专家评审组,按照评选标准对参评旅游商品进行初审,确定候选旅游商品进入最终评审 ,同时对进入候选的旅游商品进行“秦皇岛礼物”的冠名,并在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上发布。

(四)最终评选阶段2016510-530日)

最终评选由社会投票和专家评审两部分组成

社会投票:广大市民可以通过微信、网站等对候选商品进行投票。

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最终评审和打分,最终确定秦皇岛市十大旅游商品和十大旅游纪念品名单。

(五)颁奖展示阶段20166月)

举办评选集中命名展示活动,邀请有关领导和单位以及新闻媒体代表出席,对获奖企业(个人)颁发证书、奖杯。

七、有关要求

请各县区旅游主管部门和旅游商品分会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派专人负责,每个县区至少选送6件高质量的旅游商品参评,参评商品须填报《秦皇岛市旅游商品评选活动报名表》,并附3张能反映商品特点的、高像素照片。务于2016422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市旅游委。

 

市旅游委联系人:田文   

联系电话:3661039     

邮箱:qhd3661039@163.com

   旅游商品分会联系人:丁伟

   联系电话: 3661034

   邮箱:sxh3661034@163.com

                                      

                                    2016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