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7家家庭农场被认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发布时间:2016-01-27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体裁分类:工作部署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16-101224 近日,我市昌黎县昌丰等7家家庭农场被省农业厅确定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成为全省首批获此殊荣单位。截至目前,全市家庭农场总数达到306个,其中,市级示范场32个,省级示范场7个,规模经营土地面积3.75万亩,销售总额达9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