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机构采购行为,秦皇岛市、县(区)财政局组成了联合考核组对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17年度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此次考核范围包括秦皇岛市集中采购机构和在我市备案开展业务的11家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考核工作分为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考核内容包括各代理机构经营场所和设施情况、政府采购正常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和信息公告发布情况、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人员构成和培训情况、采购业绩和采购效率情况、质疑答复情况等。
考核发现我市代理机构存在采购文件编写不规范、存在不合理条款、综合评分法中价格分值比重不合规、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晚于中标公告发布时间、投标保证金未按时退还等问题。考核组要求代理机构立即整改,今后要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学习、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科学编制采购文件,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规范招标采购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