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秦皇岛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监管

发布时间:2018-04-04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约束机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是关键。日前,市财政局修订印发《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通知》、《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机关差旅费住宿费标准和常驻地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秦皇岛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秦皇岛市市级机关培训管理办法》、《秦皇岛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先行审核的通知》、《秦皇岛市市级预算公开办法》和《秦皇岛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管理。

    二是实行适时监控,坚持月分析制度。每月各预算单位向本级财政部门填报“三公费用”支出情况。财政有关人员定期召开“三公”费用指标分析会,重点对上月全市“三公”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超支数额不太大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对超支过大的单位下发 “三公”费用停报通知书,并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预警提醒。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实行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每年对部分单位“三公”费用的支出、审核、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在检查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四是加强财政管理,推行预算公开。建立预算硬约束的制度框架,结合部门预算,将消费支出细化到具体的项目上,严格按照预算支出,不准超越,防止资金使用的随意性;积极推进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工作。市本级已经在全省率先推行差旅费电子凭证网上报销试点改革,市财政局将认真探索总结,为上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费用以电子化形式支付建言献策;全部推行部门预决算公开。“三公”支出必须细化到“科、目、项”上。每年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随时接受社会监督。这样,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公众参与管理的民主进程、督促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