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15〕12号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冀人社字〔2014〕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