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海港区“专治”农贸市场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5-04-29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

    为进一步堵塞监管漏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海港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集)贸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

 

按照要求,海港区政府食安办在各农(集)贸市场全部健全食品安全领导机构,完善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至少配置2名食品安全监管员;在小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定提升的基础上,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业户诚信档案,强化日常巡查;重点加大对无法纳入许可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行备案监管和监管登记公示制度;认真做好进销货台账、索证索票管理工作,落实市场主办方责任。
此外,海港区政府食安办为全区36个农(集)贸市场统一制作了农(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公示栏,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及经营项目进行集中公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