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全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调度会议精神,把国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会同市审计局,研究制定《关于开展财政扶贫资金集中检查实施方案》,组成四个扶贫资金集中检查小组,由市财政局、审计局副局长为组长,业务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为成员,集中对国家级贫困县青龙县开展监督检查,提高财政扶贫资金效益,促进各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二是推动扶贫领域检查全覆盖。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账目、实地走访等方式,对青龙县20个乡镇、1个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2个县直部门开展检查,检查范围为2016-2017年期间中央、省、市安排及农业、林业、水务等部门统筹整合资金,涉及资金2.17亿元,占青龙县扶贫整合资金总额的81.72%,实现了扶贫领域检查全覆盖,确保了监督执纪问责检查取得实效。
三是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加大执纪问责力度,落实主体责任,对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建设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将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扶贫政策要求,督导青龙县对检查出的执行扶贫政策不准确等方面问题,及时整改,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逐条研究,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完善县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库,建立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健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验收、资金拨付和核算等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