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秦人社〔2012〕368号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
《关于落实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落实事业单位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2〕3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