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院校: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预警通知》要求,加强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和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学校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做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以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各县区要按照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要求,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切实落实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措施。各学校和托幼机构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时,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以多种形式开展流感、水痘、结核病、手足口病、流行性出血热、麻疹等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要利用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家长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四、做好学校食堂、饮水设备清洁消毒工作。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做好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清除剩余的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对饮水设备(饮水机、保温桶等)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确保学生饮水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