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人社〔2011〕300号
关于转发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
《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
现将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转发 聘任制 公务员 办法 通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