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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8-26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秦人社〔2011249

 


 

关于转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用人单位:

现将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O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社会保险  工伤保险  待遇  通知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7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