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土地初始登记

发布时间:2010-08-12       发布机构:市资源规划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1条,1998829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自199911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606162条,199475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199511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11条,2007316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公布,自200710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2条,1995630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自1995101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34567条,19981224国务院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9年1月1起实施。

   6、《土地登记办法》第25-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20071128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核通过  2008年2月1起实施。

7、《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6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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