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秦办事机构:
现将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注销部分驻秦办事机构的通告》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单位认真执行秦商[2005]208号、秦商[2006]101号文件精神,自觉按时参加年审,遵规守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努力完成上级公司和主管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为秦皇岛市经济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附件:关于注销部分驻秦办事机构的通告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各驻秦办事机构:
现将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注销部分驻秦办事机构的通告》印发给你们。
希望各单位认真执行秦商[2005]208号、秦商[2006]101号文件精神,自觉按时参加年审,遵规守法,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努力完成上级公司和主管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的同时,积极为秦皇岛市经济发展做出有益的贡献。
附件:关于注销部分驻秦办事机构的通告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