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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5       发布机构:市应急管理局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办,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安委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驻秦中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现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共创共享,繁荣发展我市安全文化,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现面向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安监局、省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有关部署要求,以宣传贯彻新《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为主线,积极组织和发动全社会参与安全文化作品创作,充分发挥优秀作品在推进依法治安、培育安全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和引导安全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讲好安全故事,抒发安全情怀,促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大格局建设,推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二、活动主题
弘扬安全发展主旋律,传播安全生产正能量。
三、创作征集要求
作品要围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主题鲜明、内容新颖、感染力强,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群众性相统一。
征集范围为近年来正式制作、出版、刊播的各类原创安全文化作品,包括视频、平面、课件三大类。其中,视频类包括公益宣传广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微视频、微电影、动漫等音像制品;平面类包括文学、图书、漫画、书画摄影、文艺节目或影视作品方案创意、格言警句、宣传册、户外广告等;课件类包括行业安全培训、公众安全知识科普等。
四、奖项设置
每类作品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并给予奖励。根据各单位报送作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
五、报送要求
(一)作者须保证对其作品拥有合法的著作权,一经投稿,视为无偿赋予活动主办方作品使用权,包括并不限于公开展览、公开播放、出版、发行、宣传、学术研究、再创作素材等权利。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报送作品概不退回。
(二)各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筛选,保证报送作品质量,各县(区)每类作品至少报送一部,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省属企业至少报送一类作品,分别填写《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登记表》(见附件),一并报送市安监局宣教中心。
(三)视频类作品须刻录成DVDVCD数据光盘,并附每部作品对应的文字内容。平面及课件类作品可通过实物、数据光盘或发送电子版适当形式报送,其中书画作品须报送实物,无需装裱,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工整注明作者真实姓名、年龄、性别、单位、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书法作品草、篆须另附释文。
(四)请各单位于2017810日前统一报送。
活动结果在省、市安监局网站发布,并编辑制作优秀作品系列丛书、音像制品,适时举办书画摄影等作品展;部分获奖作品在《河北安全生产》杂志、微安全公众号、“E安全手机客户端刊登。
人:陈 
联系电话:0335-3690962
通信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109
电子邮箱:qhdajjxjzx@163.com
 
附件: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登记表
 
 
 
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4月20日


附件:
安全文化优秀作品创作征集登记表
作品标题
 
作品简介(或设计说明,限200字以内):
 
作者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推荐作品类型
视频类        □平面类        □课件类
报送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及邮编
 
推荐意见
(报送单位填写)
 
                              (单位盖章) 
                                     
  
1.所报送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复制,如发生著作权纠纷,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2.主办方对所有入围和获奖作品享有出版、发表、宣传等权利。
3.请作者自留底稿,所有报送作品概不退回。
4.请将此登记表连同作品,于2017810日前报送秦皇岛市安监局宣教中心。联系电话:0335-3690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