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你单位申报的定点材料已收悉。依据《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经审核,符合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同意为秦皇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卡)定点单位。
特此批复。
附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二OO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1、秦皇岛唐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交运里店(仅限划卡)
2、秦皇岛唐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光明路店(仅限划卡)
3、秦皇岛唐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盐务店(仅限划卡)
4、秦皇岛民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文化路药店(仅限划卡)
5、秦皇岛民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长江道第二药店(仅限划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