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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水资源税改革工作成效显著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

发布时间:2017-04-17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4月11-13日,财政部预算评审中心对我市水资源税改革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我市顺利通过,得到了上级领导和专家的认可。我市水资源费改税工作自2016年初启动,经过财政、税务、水务等部门协调配合,精心组织,2016年7月1日顺利实施,改革取得明显成效。2016年7至12月,全市累计征收水资源税2295.6万元,与上年同期水资源费相比增收1670.1万元,增长267%,与上半年水资源费相比增收1797.6万元,增长361%,申报率、入库率均达到100%。其中,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共计9 户,占总户数的1.9%,累计缴纳税款1260.5万元,占全市入库税款比重为54.9%;工商业纳税人共计371户,占总户数的77%,累计缴纳税款923.8万元,占全市入库税款比重为40.2%,万元以上重点税源纳税户为36户,重点税源大户集中为公共供水企业和钢铁企业。

    一是制定改革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定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信息交接方案》《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征管应急预案》《打击非法取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和分工,按时间节点细化每一阶段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信息传递、系统保障、效果评估、舆情应急等工作。

    二是推行分类管理。将全部纳税人划分为三级8类:一级为已纳入管理的正常户,按纳税额细化为万元以上大户及万元以下户2类;二级为可纳入管理的问题户,细化为停产户、失联户及其他取水许可证有效的问题户3类;三级为不可纳入管理的问题户,细化为取水许可作废户、注销户、封停户3类。建立纳税人底册,结合每月征收情况,动态调整管理。

    三是组织信息核查。成立了10个联合小组,逐户实地检查,进行信息比对。重点关注未纳入管理的二级户信息,严防假停产、假失联等现象,做到底数全、信息实,实现纳税人清单化管理。

    四是推进征收扩面。采用“三三工作法”强化扩面工作。做好“三项比对”,将有证户与金税三期系统信息比对、将改革前已缴费户与移交户比对、将新移交户与新办证户比对;确定“三个重点”,无证缴费户、公共供水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划分“三个片区”,分片区督导推进扩面工作。通过以上措施,截至2016年年底,纳税申报户增加了320户,增长197.5%,入库税款475.1万元,增长129.7%。

    五是加强分析评估。每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后5日内,对水资源税征收情况、政策效应、收入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