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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发布时间:2008-08-06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公路管理处
项目类别:行政执法
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行政处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五条、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