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国家投资,提高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厅关于上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猪扩繁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要求,由市发改委和市畜牧局专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生猪扩繁场。基础母猪年饲养规模在500头以上;未发生过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已通过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
(三)2005年以来国家已安排过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投资的场以及2007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生猪扩繁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这次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生猪扩繁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实验室改扩建,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设施及仪器设备购置等。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申报程序
按照特事特办、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由市畜牧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办理。
四、项目安排原则
1、坚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的原则,凡不符合国家政策的项目不得申报;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问题的发生;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虚报,不得重复安排项目;
4、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特此公示。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秦皇岛市畜牧局
二00八年三月七日
公开程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农业科、市畜牧局计划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