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取国家投资,提高我市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畜牧兽医局关于上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要求,市发改委和市畜牧局专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要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要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和通过省无公害畜产品认定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主要安排年出栏500-2999头的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兼顾年出栏300头-499头的重点养殖户和年出栏3000头以上大型养殖场(小区)
二、对象范围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即在我市境内的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含我市的省直单位和国有农牧场)。
三、补助标准
根据省文件要求,按出栏300-499头、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五个档次,分别按每户10万元、20万元、40万元、60万元、80万元予以补助,其中80%的资金要用于年出栏5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其余兼顾年出栏300-499头的重点养殖户和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
四、申报程序
根据省下达我市的申报额度,由市发改委和市畜牧局组织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的建设布局、可研报告编制和项目申报等工作以市畜牧局为主负责,可研报告审批和投资计划上报、下达等工作以市发改委为主负责。
特此公示。
秦皇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秦皇岛市畜牧局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公开程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发改委农业科、市畜牧局计划财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