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根据畜牧部门的职能任务和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
一、承诺事项和工作标准
(一)接待来访
1、对来局上访、咨询、办事人员做到、热情文明、耐心、诚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2、对办事人员做到当日能办的当日办,确有原因不能办理的,说明原因抓紧办;对上访人员做到不推、不躲。
(二)办理涉牧《许可证》
1、对申办《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经考察审核,2个月内给予明确答复。
2、新建的种畜禽场,经审核上报省局审批,1个月内给予明确答复。
3、对申办《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审核把关,2周内报省。
4、对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1周内给予明确答复。
5、对申办《饲料生产经营许可证》进行考察后报省,10日内做出明确答复。
二、保证措施
(一)建立局社会服务承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监察室)负责督导、管理投诉、举报等具体工作。
(二)把服务承诺纳入部门和工作人员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健全承诺服务各项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服务,提高效率。
联系电话:0335-3647138;联系人:杜连奇。
公开程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畜牧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