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发售价格 发布时间:2008-04-14 发布机构:税务局 体裁分类:收费项目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冀价行费字【2005】45号 索引号:212/2008-095200 事项名称:向纳税人发售发票 受理地点: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05】45号规定 公开程序: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发票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