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3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政府办公室《秦皇岛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切实保障好维护好公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服务水平,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围绕“三大攻坚战、“放管服改革领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环境质量信息及环境管理信息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首页醒目位置,通过河北省空气质量自动发布系统,实时发布主城区各监测点位及各县区空气质量,在市电视台每天播报主城区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遇有黄色及以上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与市气象部门联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及时在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中发布,不断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每月在门户网站公布空气质量月报和水质状况月报,全年公开12期;每月公布秦皇岛生态环境信息,包括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动态、重点监控企业排污情况、环境行政处罚情况等,全年公开12期。每年6月公开上一年度秦皇岛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

2.行政审批信息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板块中专门设立“建设项目环评与审批”专栏,对环评编制信息、项目受理情况、拟批准项目、批准项目进行全部公开,囊括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了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在门户网站每月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和验收信息。2019年全年,共公开63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159个项目验收(噪声和固体废物环保设施)受理、审查信息。

2)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信息。在全省网上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系统正式运行,危险废物跨省转移信息实现了自动公开。

3)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在门户网站的“核与辐射安全”专栏中公开辐射安全许可证、拟批准辐射验收项目等内容。2019年全年共公开公示辐射项目审批验收信息19条,辐射安全许可证行政许可信息85条,公开公示管理文件信息85条。

4)排污许可证核发和排污权交易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将排污许可证核发全过程信息公开,发证前和发证后均在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进行网上公示。2019年全年,全市共核发国家版排污许可证361家(包括县区分局),均严格进行了信息公开。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和公示栏公开排污权交易管理办法和制度、交易流程、出让金收缴流程、出让金收缴标准范围、交易价格、交易信息、长效机制等信息,2019年全年,共公开排污权交易政策文件2条,排污权交易信息54条。

5)在线监测数据公开。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设立了“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系统”专栏,链接省信息发布平台,实时公开重点监控企业废气、废水、无组织排放、周边环境、厂界噪声等监测数据;设立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专栏,链接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公布重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并实时公开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公众可随时查询。

3.环境监管信息

1)重点排污单位名录。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按要求制定了秦皇岛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将名录和补充名录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开。

2)“双随机”抽查情况。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2019年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每季度结束后,我局将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的双随机检查结果进行统一汇总,7个工作日之内在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目前已完成2019年全年的公开。2019年全年共公示双随机企业1856家。

3)污染源监管信息。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设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专栏。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执法、行政处罚和环境应急7个方面工作信息,便于群众查询。2019年全年,共公开污染源监管环境信息19条。

4)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市生态环境局按照“谁履职、谁公开”原则,明确了信息报送和公开的任务和职责,按规定将行政处罚、执法程序、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等信息在办公场所、生态环境网站(“行政执法公示”和“事后公开”版块)、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予以公开;并设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报送,每月及时上报行政处罚信息。同时作为市政府行政执法公示试点单位,在专题专栏中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设立了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救济方式、其他信息等条目,将以前分散的各种信息进行了统一,使信息公开更全面、更直观、更规范。2019年以来,支队按市局的委托权限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共计下达了30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均已按照时限,在7日内完成了公开。

4.投诉举报处理和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每月在门户网站“回应关切”专栏,将上一个月环境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公开。同时,选取部分群众反映强烈或上级交办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公开。2019年全年共公开环境信访工作月报12期,全年环境信访事项2261件(已全部办结)。

2019年全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

(二)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推进情况

2019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推进落实“五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和重大措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五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会议办理程序。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分局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各分局起草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已公开征求意见的,说明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决策,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及时公开。

(三)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情况

1.及时发布信息

及时发布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预警和应对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及时通报环境质量,解读政策法规;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任务,及时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信息公开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保护法实施、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与监督执法等情况公开,向社会公众传递及时准确、权威信息。关注并回应社会焦点热点,释疑解惑,凝聚和増进共识,形成推动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合力。

2.加强政策解读

加大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宣传力度。重要政策出台时,解读方案应与文件同步起草、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在厅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同步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对涉及企业、群众利益的相关政策文件,承办处室、单位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度解读宣讲。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分析评估,不断总结经验做法,切实增强政策解读实效。

2019年全年,共召开《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秦皇岛市2019年9-12月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方案》解读、《秦皇岛市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暂行办法》解读及《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暨环境执法工作》4场新闻发布会。

3.加强舆论引导

健全完善輿情监测与回应工作机制,对涉及生态环境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强监测分析研判,及时回应與论关切。密切关注因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等引发的重大與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防止误解误读。截至12月31日,在秦皇岛新闻、今日报道等栏目播出我市生态环境工作资讯60余条,秦皇岛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环保在行动》专栏9期;秦皇岛市日报刊登我市环生态环境工作信息120余篇;在中国环境报、河北日报、新华网、河北新闻网等国家级、省级媒体上刊发我市环保工作资讯20余篇;河北共产党员网刊登我市环境信息80余篇;在秦皇岛电台发表新闻25条,通过新闻报道提高生态环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发挥中央、省主要新闻媒体及斤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和传统媟体作用,形成联动效应。定期发布环保工作进展、环境质量状况、环保知识及政策法规解读。2019年全年,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14篇,市生态环境局微博发布信息4904条,进一步增强了公开实效。

(四)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公开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认真研究申请人申请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按照申请人要求的信息介质和获取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申请人。同时,市生态环境局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机关党委负责对环境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9年全年,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12件,均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实施以来,我局已不再作为复议机构受理复议案件。作为被复议对象的行政复议案件共6件,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答复,积极与上级受理机关和复议申请人沟通协调,努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问题,其中责令改正3件、行政处罚3件,责令改正复议2例被驳回,1例被撤销;3例行政处罚复议,市生态环境局均按要求予以了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参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并制定了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高源山任组长,副局长李玉辉任副组长,主要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将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刘子刚牵头,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研究和解决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导、检查和处理环境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等,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为切实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市生态环境局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有关事项全部向社会进行公开,共21个方面内容,并逐项落实责任到相关科室,重新编制了信息公开目录,更新了信息公开指南。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环境信息,经本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按时限要求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依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的公开,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定。在制发文件时,填报《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发文稿纸》中信息公开选项,由本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局办公室审查,由办公室按相关规定进行公开。局信息中心在局互联网站上建立统一信息公开平台,由办公室将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交信息中心在平台上公开。

(六)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梳理及公开,对2019年以来的文书档案逐一进行清理,确保使重要的、有价值的、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做到不重不漏。同时,大力加强市局网站建设,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建成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化平台。2019年5月份和6月份,我局在政府网站月考核中排名全市第一名,其他月度考核均排在全市前列。

同时,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资料交接要求,按季度将公开的文件一式两份,分别加盖印章,统一编号后送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存档,供社会查询之用。2019年全年,向市档案局和市图书馆移交政务公开文件各44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6(个)

46(个)

46(个)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个)

0

3(个)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个)

30(个)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个)

6532.82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1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1

0

0

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1

0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

0

0

0

0

2

0

0

0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秦皇岛生态环境局公网的平台还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利用。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三是有的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四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规范,部分公开的内容避实就虚,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部分栏目缺少“干货”等。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生态环境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丰富公开形式,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1.进一步推进“五公开”

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2.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内容

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强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3.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落实“一周一更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监测,一年一考评”工作机制,定期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强化过程管理,督促落实到位。

4.加强信息化制度建设

进一步细化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事项,加强制度保障。实行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杜绝实施过程中的随意行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整体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