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政务中心实行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发布时间:2017-03-03       发布机构: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自31日起,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为保障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中心组织相关窗口开拓工作思路,简化原有注销审批程序的清算组成员备案、登报公告、出具清算报告等多个环节,减少企业所需提交的十几份书面材料,有效提高企业“退市”效率开展专项业务培训,保证每名受理人员对提交材料规范和八种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形能够做到“一口清”。印制政策宣传册免费发放办事群众,利用手机登陆“河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手把手指导办事群众进行简易注销登记信息公示、查看“简易注销公告”专栏,让办事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改革带来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