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关区财政局:
为改善沿海地区居民民生、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冀财预〔2019〕35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19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42 万元。请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预算编制、项目安排、公示公开、分解下达等工作,并于2019年11月底前将此次下达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5月31日
山海关区财政局:
为改善沿海地区居民民生、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冀财预〔2019〕35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19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 42 万元。请按照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及有关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做好预算编制、项目安排、公示公开、分解下达等工作,并于2019年11月底前将此次下达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及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市财政局。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