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发布机构:市财政局

各区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冀财社2020143号规定,现提前下达你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该项资金收入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入第2082602项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政府支出经济分类列入51002“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上述资金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你区财政部门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将资金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确保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手中。

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

1.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9日


        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市县名称

60周岁及以上参保期末人数(2019年人数)

金额(万元)

北戴河新区

14629

1541

海港区

39461

4156

抚宁区

66368

6989

北戴河区

14317

1508

开发区

3658

385

山海关

13211

1391

合计

151644

1597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