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至今,新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辖区内的12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环境信息公开培训,要求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培训后,我局执法人员对各企业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目前各企业均在厂区门口安装了电子显示屏,将在线监控数据实时滚动公开;并定制公示牌,将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使用和排放情况,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监测数据、应急预案以及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内容进行及时公开、更新。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均已完成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目前,新区生态环境分局按照《秦皇岛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已组织其他非重点排污单位召开环保工作培训会议,各企事业正在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下一步,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按照《秦皇岛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组织其他非重点排污单位落实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加强对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力度,接受群众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