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2日,北戴河新区行政审批局对精酿啤酒及碳酸饮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精酿啤酒及碳酸饮料项目 | 秦北新审批建〔2022〕30号 | 2022年9月22日 | 环评批复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精酿啤酒及碳酸饮料项目 | 秦北新审批建〔2022〕30号 | 2022年9月22日 | 环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