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社发局)印发《关于规范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申请流程。调整后,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户籍在开发区的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人社局 赵卓)
开发区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23-04-17 发布机构:秦皇岛经开区管委
区人社局(社发局)印发《关于规范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申请流程。调整后,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户籍在开发区的80至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3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50元;10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人社局 赵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