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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博辉·戴河御璟住宅项目核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28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秦皇岛市博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博辉·戴河御璟住宅项目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变更如下:

       一、同意建设博辉·戴河御璟住宅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秦皇岛市博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南戴河片区,规划一路东侧,规划二路北侧,规划路西侧。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为:本项目用地面积64312.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1212.2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899.92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96989.66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1913.26平方米,其他建筑面积640平方米、幼儿园335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8312.31平方米,包括车库建筑面积32176.06平方米(含人防建筑面积11771.96平方米)、储藏室建筑面积22768.25平方米、地下超市3368平方米,以及配套实施项目的绿化、亮化、道路硬化、市政管网等工程。项目分期开发,每期不超过10万平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65215.0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564.5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

       五、招标内容。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需要核准招标方案,项目建设单位依法自行确定采购事宜。

       六、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冀(2021)北戴河新区不动产权第0009059号。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八、请秦皇岛市博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秦北新审批立核字〔202210号的核准批复信息无效。

       注:项目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秦皇岛北戴河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