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力度,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日前,开发区城乡建设局安监站站长齐小巍、安监员张洋约谈幸福雅园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针对该项目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认真履行各自主体责任,立即开展整改,组织人员全面贯彻学习秦建质安[2023]168号文件要求,务必将企业的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齐小巍一行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分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指导调度。一是建设单位要承担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负责建设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对污染造成的影响依法承担责任。二是施工单位要承担相关具体工作,并对自身行为负责。三是监理单位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发现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未按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行施工、运输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及时报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
施工单位承诺一周内对项目存在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建设单位提供资金支持,监理单位盯办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报安监站,责任监督员现场验收整改结果。如验收未通过,按照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处罚。务求通过严格、严谨的监督方式及流程,不断深入推进扬尘治理工作,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