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8日,我局对新型医用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新型医用材料生产项目 | 秦北新审批建〔2023〕20号 | 2023年8月8日 | 环评批复 |
2023年8月8日,我局对新型医用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新型医用材料生产项目 | 秦北新审批建〔2023〕20号 | 2023年8月8日 | 环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