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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440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0-11       发布机构: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民革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不含交通和水利项目)代建工作,实施“交钥匙”工程。

  1. 设立专业代建制单位的必要性

    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是顺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是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科学化、管理专业化、行为规范化”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创新举措,是加强投资项目管理、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客观需要。推行代建制能有效解决政府投资项目非专业化管理、投资超概的弊端,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标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风险管理机制,有效遏制项目建设过程中腐败发生,全面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2. 我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发展

    秦皇岛市按照中纪委基本建设国有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先试先行,借鉴香港、深圳等地先进经验,于2007年率先在全国地级城市中实施政府投资社会公益项目的“代建制”试点工作。为此,市政府先后出台《秦皇岛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秦政〔2007145号)、《秦皇岛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秦政〔2008233号),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的通知》(秦监〔20087号),为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确立了法治依据,明确了操作规程,界定了职责范畴。17年来,代建中心始终秉承“建好工程、带好队伍、把好关口”总体要求,坚持专业、专注、精细化管理、全方位服务的代建工作准则,全体干部职工凝心聚力聚焦项目建设,用辛勤的汗水、无怨无悔的执着开创了全市代建工作的时代新篇,取得了良好的工作实效,广获各级领导与社会各界好评。全市代建工作始终走在省市先进行列,代建中心连续多年被省代建中心评为全省代建工作模范单位。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代建制”发展为政府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支撑

    (一)省代建制下发后,全面梳理完善我市代建制体制

    省政府于2023628日印发《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71日正式实施。我市在2007年率先在全省市颁布《秦皇岛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办法》,2008年颁布《秦皇岛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截至目前,我省各市未出台市级相关办法。我市将结合省代建制管理办法修尽快完成我市代建管理办法的修订、起草工作。

  1. 完善前期工作提前介入

    前期工作争分夺秒,手续跑办定人定责定时限,实现前期工作与行政审批程序有效对接,特别在建项目二次设计、专业招标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动手,保证与主体施工无缝衔接;牢固树立精打细算思想,始终坚持以控制造价为核心,通过推行限额设计、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设计变更、执行认质认价制度等方式,避免出现“三超”(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现象。不断优化设计方案,督促设计单位提高设计深度,减少设计漏项,从源头上控制“超概算”现象;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规定,该招标的全部招标,该比选的一律比选,所有招标全部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动接受市纪委、市检察院全程监督,确保招标比选公开透明。

  2. 加强项目后续管理

    1.建立质量回访机制,及时解决完工交付项目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平稳运行;建立提示告知制,对于完工项目,及时编印项目使用手册,对重要设备、重点部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确保项目使用单位科学使用;加快推进完工项目联合验收及工程决算,确保钱清事结,不留尾巴。

    2.中心负责代建的项目资金来源多为国家、省市专项债,均为重点审计项目。今年以来省、市审计组已对中心在建项目7个,已完工交付项目4个进行全覆盖审计。为配合审计工作,减轻工作压力,减少重复工作量,完成项目档案电子化转录工作迫在眉睫。今年以来,先后对已项目财务、招标文件工程资料电子文档扫描,确保项目资料齐备,便于审计及档案移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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