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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5       发布机构:市公安局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现将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及采集的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一、电子警察监控设备

秦青公路与北物流路交叉口;

滨海新大道阿那亚九期西2门处;

岭后街崇德中学门前路段;

河北大街与西沙滩路交叉口。

以上公示4个点位,对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进行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二、智能卡口设备

秦青公路与北物流路交叉口;

滨海新大道阿那亚九期西2门处;

秦皇西大街与骊山路交叉口;

骊山路开发区四小门前路段;

汤河东支流河堤路路段;

河北大街与西沙滩路交叉口;

岭后街崇德中学门前路段。

以上公示7个点位,对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

以上交通违法监控点位,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于2025年2月28日零时启动抓拍,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 明、规范、安全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 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