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秦皇岛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的要求,因部分决策事项已被其他事项取代,目前已不具备实施条件,经市政府同意,对2023年度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市发改委承办的“秦皇岛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调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