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对经开区组织开展日常检查。
此次检查覆盖省发证放射性同位素(涉源)单位、配置医用加速器(如直线加速器、质子加速器等)的医疗机构,以及持有省级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辐射产品销售企业。
检查组通过“资料核查+现场勘查+人员问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并将严格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一是核查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二是核查设施与设备,包括涉源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及贮存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医院加速器的运行维护记录、安全联锁装置有效性,以及省发证销售单位销售产品的合规性及台账管理情况;三是核查环境监测,包括各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开展情况、监测数据记录及报告;四是核查人员管理,包括辐射工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讲座及职业健康体检。
下一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对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拒不落实要求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理,并通过定期抽查与动态监管,推动辐射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严防辐射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