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0日至6月3日,河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市开展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4年5月21日,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11批群众信访举报材料,涉及市市场监管局问题:“以虚假不实监督检验报告包庇纵容混凝土路面砖生产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序号21)。2025年5月23日,市市场监管局完成调查核实, 核查结果为: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无举报所述的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情形。交办问题已办理完成,现实施销号公示程序。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为2026年1月26日至2月6日,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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