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泵房取水口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的公示
按照《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评审前要进行公示。现将委托单位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单位天津大威德宝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秦皇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海水泵房取水口改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4月2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柴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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