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场秩序优化专项整治行动中成功查处了一起涉及面广、关系民生的重大案件—侵犯“四季沐歌”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受到消费者好评。
不久前,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打假人员到青龙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反映邬某销售的太阳能假冒该公司的“四季沐歌”注册商标,要求查处。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邬某的经营场所和库房进行检查,结果只发现了零星的配件,并未发现涉及侵权的太阳能。邬某也矢口否认销售过带有“四季沐歌”商标的太阳能。取证工作陷入困境,取证无果。
经了解,购买侵权太阳能的消费者涉及两个乡镇,面积大,路途远,给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再次造成困难。为把案件查个水落石出,执法人员对两个乡镇按村逐户排查,一旦发现老百姓屋顶安装的太阳能带有“四季沐歌”商标,就去其家中取证调查,爬上屋顶进行拍照,登记型号,以备厂家鉴定。但购买者大多数是当事人的乡邻或者亲戚,他们拒绝配合执法人员,更有甚者还恶语相伤,向外轰撵执法人员。为此,执法人员辗转取证不下五、六次。
执法人员历经两个月的艰辛取证,克服重重困难,案情逐渐明晰。经北京四季沐歌太阳能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和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鉴定,涉案侵权的“四季沐歌”太阳能共有25台,涉案侵权的“太阳雨”太阳能共有2台。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又发现了另外两起侵犯“四季沐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经调查,当事人未向供货商索取相关票证,不能提供所销售太阳能的进货渠道以及进货发票,也不能提供供货商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当事人购进的太阳能已全部售出,售出的太阳能经鉴定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经案件审理委员会合议,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做出罚款20000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缴纳了罚款,并对消费者做出了调换或者维修的承诺,取得了消费者的谅解,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