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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价旅字【2016】28号 关于战山海景点临时门票价格的批复.doc

发布时间:2016-08-01       发布机构:

秦皇岛市物价局

关于战山海景点临时门票价格的

批复

 

山海关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战山海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山价费字〔201610号)收悉。在参照市内同质类景区门票价格水平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临时门票价格批复如下:

一、战山海景点临时门票价格旺季每张40元(51日至1031日),淡季每张20元(111日至次年430日)。

二、少数民族风情演出票每张20元。

三、联票(含门票、少数民族风情演出)每张50元。联票和普通门票要一并进行公示,由游客自主选择,不得诱导和捆绑向游客强行销售。

四、有关明码标价及对老年人、学生、现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的门票优惠政策,严格按秦皇岛市物价局《转发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全省游览参观景点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通知》(秦价旅字〔2013161号)要求执行。

五、临时门票价格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依据运营情况履行定价程序制定正式门票价格。此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此复

 

 

 

秦皇岛市物价局

201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