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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人社〔2016〕97号关于在全局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23       发布机构:市人社局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1697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在全局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通知》(冀办传〔201531号)、秦皇岛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召开秦皇岛市无烟党政机关创建示范活动启动暨培训会的通知》有关要求,推动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树立我局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禁烟的良好形象,经局领导同意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无烟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吸烟能导致多种疾病发生,严重危害公民身体健康。研究证明,香烟燃烧时能产生40多种致癌物质,90%的肺癌、53%的膀胱癌、54%的食管癌、35%的胃癌和33%的胰腺癌与吸烟有明显关系。开展控烟工作已成为维护公众健康权益的必然要求。创建无烟机关(单位)不仅有利于维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也是展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良好形象的重要方面。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创建无烟党政机关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创建无烟机关,并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

二、无烟机关(单位)创建目标任务

通过组织在全局开展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带动所属单位或管辖场所创建无烟环境,形成全局关注,干部职工支持的良好氛围,有效降低吸烟对干部职工健康造成的危害,促进广大干部职工身心健康。

三、创建工作措施

(一)按照创建标准,成立控烟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县级以上干部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控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制定控烟管理制度。

(二)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必须将无烟机关(单位)创建标准张贴在显著位置,在办公室、会议室、公共场所醒目的位置张贴禁烟标志,号召本科室、本单位干部职工戒烟,不在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吸烟,不用烟接待宾客,劝阻来宾不吸烟。保证每名干部职工都能了解和掌握标准要求,形成人人从自身做起,营造相互监督的氛围,共建无烟环境。

(三)积极宣传引导,营造控烟氛围。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要结合无烟机关(单位)的创建以及“世界无烟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局办公系统、手机短信,广泛深入地做好控烟、戒烟的宣传工作,营造全局参与监督控烟和远离烟草的良好氛围。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420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64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