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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价费字【2018】24号 关于北戴河新区北戴河站南大街火车站东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的批复.doc

发布时间:2018-04-17       发布机构:

 

 

  秦价费字201824

 

 

秦皇岛市物价局

关于北戴河区站南大街火车站广场东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暂行)的批复

 

北戴河区站南大街火车站广场东侧停车场:

你单位关于《北戴河区站南大街火车站广场东侧停车场服务收费申请》收悉。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格〔20161424号)规定,该停车场已在北戴河区停车场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出具了北戴河区停车场场地设置许可证明(单号:2017021号),经现场勘察,现将北戴河区站南大街火车站广场东侧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暂行)批复如下: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该停车场执行计次收费标准,即:小型车3/次;大型车5/。计次收费每次以12小时为限,24小时按白天和夜间分段计费,白天时段7:00(含)-22:00,夜间时段22:00(含)-7:00。小型车为载重4.5吨(含4.5吨)以下或载客9座(含9座)以下,大型车为载重4.5吨以上或载客9座以上。

二、该收费标准为暂行收费标准,自2018412日起执行,待我市出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后按新规定执行。

三、停车场应按批复标准收费,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如不能按要求履行批复规定,物价部门将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处罚。

此复

 

 

秦皇岛市物价局

201848

 

 

 

 

 

抄送:北戴河区物价局

秦皇岛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84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