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档案局(馆)、各有关单位:
现将我市2015年统计年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各填报单位要明确专人按时保质完成统计年报数据的收集、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实事求是,防止虚报、漏报和错报。
2、各单位必须准确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类别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向本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索取。统一使用“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和汇总上报工作。
二、报送时间
市直各单位及大中型企业,请于1月22日前,将电子数据和统计报表送交市档案局指导科。
各县(区)档案局,请合理组织安排基层所辖县(区)基层单位的上报时间,保证于1月29日前,将电子数据和汇总表报送市档案局指导科。
三、填报范围
1、“档基1表”仅限各市、县(区)档案局填写;
2、“档基2表”、“档基2表附表”仅限各市、县(区)档案馆填写;
3、“档基3表”、“档基3表附表”仅限市、县直以上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档案室、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室填写;
四、配套软件的使用
各填报单位需使用《全国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信息管理系统》升级软件,请登录河北省档案局的官方网站“河北档案网” (www.hebdaj.gov.cn),从“互动版块下载专栏”中自行下载。录入数据后,将数据导出,发送到市档案局邮箱,并电话确认数据审核通过,各单位上报的文件为“***.jio”格式。
为了方便解答各单位在数据录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相关人员以“单位简称+姓名”的格式加入QQ群“兰台在线”,群号:232626507。或与市档案局指导科联系。
联系人:李志杰
联系电话:3220713
电子邮箱:9240429@qq.com
附件:需填报报表单位名单
秦皇岛市档案局(馆)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