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进厅各窗口:
《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中心党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
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秦纪字[2015]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提振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效能,使夙兴夜寐、激情工作成为常态,营造风清气正和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决定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八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心“三项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集中整治一些党员干部不干事、不担责、不作为等问题和现象,促进党员干部去庸求进、去懒求勤、去慢求快、去浮求实、去贪求廉,实现治庸提能、治懒正气、治散聚力、治沲定神、治拖增效,为中心发展提供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整治内容
(一)执行力差、抓的不实。职能转变不到位,担当意识不强,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执行、慢执行或选择性执行。
(二)不熟悉业务,工作效率不高。面对新要求新问题新情况不学习法规政策,不熟悉本职业务,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敷衍塞责。个别工作人员做事拖沓,虎头蛇尾,不讲效率,不够严谨,出现问题不请示,进展情况不汇报。
(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适应当前形势,不愿在规则和监督下干事,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工作上办法少,领导交办事项,落实不好,研究不深入,思想不端正,完成工作的方式、方法缺少力度。
(四)告知不明,导致群众多跑路。对群众办事不能一次性告知,导致群众办一件事,来回跑多趟路。
(五)自设门槛,超时限办结。私自设立门槛,围绕既得利益设置潜规则和无依据的内部规章制度,造成审批环节繁杂,证明过多过滥,办事效率低下。
(六)服务的基础工作抓的不紧。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服务态度生硬,故意刁难群众。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待办事群众态度蛮横冷漠,言行不雅,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
(七)无利不起早,不给好处不办事。刁难企业和群众,不请吃、不送礼就不给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八)聚焦意识不够,存在“软、散、弱、松、粗”。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岗不干其事,在岗不在状态,工作时间干与工作不相关的事情。
(九)重处罚轻管理,以罚代管。行政审批和监管中、以罚代纠、以罚代管、以收费代培训。
(十)部门间不协调,互相推诿扯皮。涉及部门间协调配合的事,打太极、推来推去,甚至相互掣肘。
(十一)吃苦奉献精神不强,工作患得患失。贪图安逸、斤斤计较,工作讲条件、讲价钱。
(十二)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纪律松弛、自由散漫,不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规定,不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工作时间擅离岗位。
(十三)不敢闯不敢干,事事坐等上级出意见。缺乏创新意识、改革精神,习惯路径依赖、按部就班。
(十四)见问题左躲右闪,遇矛盾上推下卸。担心引火烧身、害怕承担责任,不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正当诉求。
(十五)精力不集中,工作没激情,看摊子、守位置。适应新常态能力很差,工作上不用心,心思和主要精力没有放在工作上,工作拖着干、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
(十六)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或者批评以及群众反映投诉经查核属实的其他不作为情形。
三、方法措施
(一)厘清岗位职责,明确责任任务。按照“明责、尽责、问责”的原则,各处室、各窗口要对照“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梳理进厅事项,处室制定责任清单、个人明确岗位职责、窗口制定权力清单,明确责任要求,不断提高履责尽责能力,做到人尽其责,权责共担。
(二)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精心制定整改措施。要对照方案中16个方面的整治内容认真查摆,进行深入自查自纠,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市场主体、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对问题的查摆要不遮不掩,不避重就轻、不避实就虚、不漏查瞒报。各处室、各窗口重点查找、解决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服务等方面“为官不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按照明确任务书、制定时间表、排好路线图、签下军令状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公开投诉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公开中心举报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向项目单位、企业、群众发送短信征集“为官不为”问题线索,及时掌握并查处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
(四)广泛查找问题和评议监督。每个处室要通过定期或不定期联系,经常性了解掌握所企业、群众反映的“为官不为”问题线索,掌握相关窗口在管理服务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和查纠。
(五)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突出查纠典型案件。认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定对象,深入办事窗口、企业等开展监督检查,在加大查处违反“六大纪律”典型案件的同时,重点突出对“为官不为”典型案件的查处。
(六)严格问责曝光,形成震慑氛围。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突出窗口和个人,要采取通报批评、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严肃问责,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必从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处室、各窗口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协调推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实行周报告制度,各处室、各窗口每周四上午九点前通过邮箱向中心纪委和办公室报告本周工作开展情况、问题线索情况(中心纪委联系电话:3651955,邮箱:qhdzwfwzxjcs@163.com;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3651902,邮箱:qhdzwzxbgs@163.com)。
(二)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疏于教育监督管理,导致分管范围内出现“为官不为”方面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问责当事人,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三)强化成果运用。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为衡量“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尺,纳入年度考核,作为实绩考评、评先选优重要依据。
(四)强化长效机制建立。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的同时,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找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和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通过机制制度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进干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