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秦皇岛市档案局关于加强秦皇岛档案网信息内容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7       发布机构:市档案馆

各县(区)档案局、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秦政办发〔201512)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秦皇岛市档案局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提高秦皇岛档案网的管理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建立行之有效的网站信息保障体系

(一)为了确保秦皇岛档案网信息及时有效更新,现将网站栏目信息更新任务分解到各县(区)档案局和市局各科室,同时对每个栏目的信息更新时间和数量做了明确的量化要求和说明。各县(区)档案局和市局各科室应高度重视,将秦皇岛档案网做为信息发布的第一窗口,按照本通知要求确保信息更新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市局每个季度对网站信息更新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一次。

(二)建立政府网站负责人、信息员和联络员制度。我局由李三妹副局长担任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总负责人,各县(区)档案局和市局各科室应择优推选网站的信息员和联络员,负责政府网站信息的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本《通知》下发后,各县(区)档案局和市局各科室在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员和联络员名单连同首批上网信息报送至市档案局技术科。

(三)做好网站信息编发、报送及安全工作。市各县(区)档案局和市局各科室要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发布制度,遵守采集、审核、报送程序,做好网站信息的采编工作。市局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均须报主管领导签字,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各县()档案局统一信息报送邮箱,报送信息经领导审批后由统一邮箱(该邮箱报送的信息视为主管领导已审批)向市局技术科报送。要对涉及歪曲党史、国史和带有暴力、色情、反动内容的信息进行清查和甄别,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并做好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

二、加强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是政府网站的重要职能和任务,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均对政府网站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做出了明确要求和考核指标。各县(区)档案局和市局各科室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中关于信息公开部分的要求,做到应公开的按要求公开,并及时更新。

 (二)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做好留言办理。各县(区)档案局和市局各科室要通过秦皇岛档案网,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对网民提交的留言,原则上要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延期办理,在获得延期许可后尽快办理。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切实搭建好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

三、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保障和考评

(一)加强人员和经费等保障。各县(区)档案局和市局各科室要明确具体负责秦皇岛档案网站内容建设工作的专门人员,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市局将对网站信息员、联络员、外语稿件翻译人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同时各县()档案局可对本单位的网站信息员、联络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加强网站的考核评价机制。市局把网站信息更新任务完成情况做为对各县(区)档案局和市局各科室考核的内容之一,网站信息更新情况的通报将作为年底考评的重要依据。

         

附件:1.秦皇岛档案网栏目设置及说明

2.秦皇岛档案网内容分解表

3.秦皇岛档案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

4.市直部门及有关单位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信息公开部分)

5.网站信息员及联络员及统一邮箱申报表             

            

               秦皇岛市档案局

2015327

 

(技术科联系人 :郝 杰  郑国凡电话:(0335)3220703,邮箱:451881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