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最新定义,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具体分为七类: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2001年10月1日前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客汽车;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货汽车;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对纳入新定义范围且符合财政补贴政策的黄标车,执行《秦皇岛市2013年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补贴标准。全市提前淘汰黄标车拆解注销手续办理时间截至2015年6月10日,财政补贴业务受理时间延长至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