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价管字〔2018〕122号
秦皇岛市物价局
转发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物价局,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秦皇岛供电公司:
现将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8〕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物价局
2018年9月11日
秦价管字〔2018〕122号
秦皇岛市物价局
转发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物价局,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秦皇岛供电公司:
现将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单一制工商业电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价管〔2018〕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秦皇岛市物价局
2018年9月11日